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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加入日期:2013-3-26 6:24:3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317,353,928股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3月29日

  一、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吸收合并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37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286,962,422股股份,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09元/股,本次发行的A股全部用于换股吸收合并广汽长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不涉及募集资金。上述股份已于2012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本公司股东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发行前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工业集团”)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股东万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万向集团”)、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机集团”)、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集团”)和广州长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隆集团”)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本次A股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止本公告日,以上承诺均得到履行。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就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集团”)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就广汽集团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中金公司对广汽集团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317,353,92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3年3月29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序号

  股东

  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

  数量
1广汽工业集团3,617,403,52956.21%03,617,403,529
2万向集团156,996,8232.44%156,996,8230
3国机集团145,227,9632.26%145,227,9630
4广钢集团7,869,5150.12%7,869,5150
5长隆集团7,259,6270.11%7,259,6270
合计3,934,757,45761.15%317,353,9283,617,403,529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本次上市前变动数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国有法人持有股份3,770,501,007-153,097,4783,617,403,529
2、其他境内法人持有股份164,256,450-164,256,4500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3,934,757,457-317,353,9283,617,403,52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286,962,422317,353,928604,316,350
H股2,213,300,21802,213,300,21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2,500,262,640317,353,9282,817,616,568
股份总额6,435,020,09706,435,020,097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3月26日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