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依据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而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2013年3月18日(星期一)上午10点,会期半天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3月11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保荐机构代表。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17层17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细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3年3月15日下午17:00前到达本公司法务证券部,公司不接受电话预约登记方式。来信请寄: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16层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邮编:100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3年3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14号建达大厦16层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江涛、李波
联系电话:010-64260109
传真:010-64260109
邮政编码:100013
2.与会人员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2月28日
附件:
(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 | 身份证号码 | | 股东账号 | | 持 股 数 |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邮 编 | |
(二)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议案作如下表决: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2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细则》的议案 | | | | 4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如果股东对议案表决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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