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监局:通过监管执法落实投资者保护
针对辖区关于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信访投诉集中高发的情况,深圳证监局全面分析信访来函、来电内容和特点,深入研究监管对策和投资者保护措施。与此同时,深圳证监局通过监管执法各环节的具体工作,落实投资者保护。
2012年10月,*ST国商(000056)第六届董事会通过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的议案,并定于11月15日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公司公告后,信访事项突然增多,部分*ST国商中小股东在信访中对股东大会讨论的内容和未开通网络投票、会议地点远离市区等召开形式不满;11月6日,更有40余名股东到公司办公场所聚集表达不满。
深圳证监局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地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引导双方理性沟通。信访事件发生后,深圳证监局立即成立由分管局领导牵头的应急工作小组,派人直接赴公司现场协调解决,详细了解股东诉求,要求公司以最大诚意,倾听中小股东诉求,及时做好安抚、解释和沟通工作。
二是搭建平台,推动市场主体当面沟通。经多方协调,*ST国商股东代表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在深圳证监局就双方关切的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双方增进了互相了解,为后续沟通创造了良好条件。
三是用扎实、细致的工作,化解信访压力。在收到信访投诉后,在深圳证监局督促下,最终公司同意变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增加网络投票的召开方式,针对投资者关于借款用途不明的质疑予以了说明。11月13日,深圳证监局给提供了联系方式的10位信访人逐一致电,详细说明深圳证监局就*ST国商相关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所有信访人均对深圳证监局积极主动的信访工作和耐心细致的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
2012年,深圳证监局将整非工作重点确定为打击以股民学校形式开展的非法咨询、委托理财活动。年初以来,协同公安部门相继对炼金术、股龙投资、金翰林、新财智等以开办股民培训学校名义从事非法证券咨询业务的机构进行了专项打击,其中股龙投资和新财智涉案金额均超过5000万元。通过对非法证券活动的高压态势,震慑了辖区非法证券活动,保护了投资者权益。
此外,积极稳妥开展行政处罚权试点和案件审理工作。2012年全年深圳证监局审理自办案件6件,全部做出处罚决定并执行完毕,初步达到了试点启动时关于提高案件查处效率、完善稽查执法体制、提高监管有效性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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