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当《国际金融报》记者来到上海华景汇晟广告有限公司采访业务经理戴先生时,他正忙得不可开交,不仅要安排春节长假期间户外大牌的生产安全,还要抓紧整理2月份的增值税发票办理税收抵扣。戴先生说,对于“营改增”给企业带来的“实惠”,深有体会。
“同样100万元的广告发布项目,‘营改增’前,除了我们公司需要缴纳营业税,上下游供应商都要交税;‘营改增’后,避免了重复缴税的情况,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还可以抵扣部分税收,运营成本确实降低了一些。”戴先生说。
锦宏中国价值基金总经理徐之骞认识不少像戴先生这样的企业主。他告诉记者:“‘营改增’试点时间虽然比较短,不少企业还需要一个反应和适应的过程,但是效果已经显现。目前,试点工作还没有全面铺开,预计2013年‘营改增’会更加成熟,无论是试点的城市,还是试点的行业都会有所增加。”
区域扩容大势所趋
徐之骞的预言得到了官方证实。2月6日,财政部网站挂出国家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发表的《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全面推进财政发展改革》一文,文章指出,今年财政部将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适时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
“‘营改增’试点在今年将进入新阶段。”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理事汪蔚青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一方面,试点的行政区域将进一步扩容,目前,河北、河南、山东、江西、湖南和新疆等10个省区已经申请开展试点;另一方面,试点的行业将进一步扩容,从原先的‘1+6’企业向邮电通信、建筑安装等行业延伸。”
资料显示:自2012年1月1日上海率先启动“营改增”试点以来,试点地区已经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8个省(直辖市)及宁波、厦门、深圳3个计划单列市。
“1+6”试点的行业中,“1”即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6”即现代服务业的六个行业: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在汪蔚青看来:“‘营改增’后,不仅是大多数试点企业税负减轻,产业链下游制造业也因获得增值税抵扣而降低税负。”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初步统计:截至目前,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超过100万户,试点在去年共实现减税超过400亿元。
“不过,一个地区的税制试点,难免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外部效应。‘先行先试’的‘税收洼地效应’,会导致首先纳入试点地区的周边省市的产业转移;差别对待的税收政策,也会产生新的不公平问题。”汪蔚青认为,“这也是‘营改增’试点行政区域扩容的主要原因,当然,扩容不会那么快推广到全国范围,因为它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地方财政收入,一些地处内陆的省市暂时不适宜启动试点。”
突围打通税制改革
“营改增”试点并非想象中的波澜不惊,戴先生就遇到了不少麻烦。他告诉记者,“营改增”后,每张发票的额度只有1万元,连续3个月税后开票金额超过30万元,才能增加发票额度,“一旦出现额度比较大的交易,发票联和抵扣联加在一起,有一本书那么厚,实在很麻烦”。
除了技术问题,一些诸如物流、交通运输行业的税负出现了“不降反升”的现象,这与之前对“营改增”所希冀的减税效果背道而驰,各种质疑声纷至沓来,一些之前跃跃欲试的申报试点城市开始打退堂鼓。
对此,汪蔚青分析,以物流企业为例,企业的成本构成中油费占30%、过路过桥费约40%、人力成本约30%,其中人力成本、路桥费、房屋租金、保险费均不能抵扣,一些加油站也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这就给‘营改增’试点行业扩容提出了要求”。
“只有邮电、建筑、金融、不动产等其他缴纳营业税的行业都纳入试点范围,整个产业链才算真正打通了。”汪蔚青认为,“这样一来,由于消除了重复纳税,企业的成本就会明显地降下来。考虑到系统升级、企业培训、行业稳定性等问题,试点行业的扩容不可能一蹴而就,还是一步一步分阶段走。”
《国际金融报》记者从刚刚结束的上海两会上了解到,通信行业将成为下一个试点的行业。日前,上海市委书记韩正透露:“今年,上海争取要再朝前走一步,在全国其他省级单位试点‘1+6’模式的同时,上海打算把通信行业作为今年拓展的第一步。”
“‘营改增’突破了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机制、税制瓶颈,细化了社会专业化分工,从税制上解决了企业长期以来存在的‘大而全’、‘小而全’问题,不少企业主动将生产性服务业务外包,加速了生产性服务业从制造业分离。”徐之骞在采访中强调。
汪蔚青则坦言:“‘营改增’作为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一把利器。随着‘营改增’进一步深入,未来还将对我国分税制改革提出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