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设机构可能少量购买各公司股票,一旦出现公司欺诈即发起诉讼,以达到维权目的
信息时报讯(记者 徐岚)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2月22日在新闻通气会上透露,证监会今年在投资者保护的制度建设、权益维护上计划有所突破,希望在《证券法》修改中对投资者保护设立专章。
证监会拟通过专门的投资者保护机构,持有股票并代投资者维权,目前已设立中证投资者发展中心,正在进行相关论证。该负责人还表示,证监会正在探索破解投资者维权困局,推进在前期通过调解、和解解决矛盾。
通过持股方式维护投资者权益
“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去保护投资者权益,这个消息以前就已经传出过。”英大研究所所长李大霄昨日在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这个专门机构将从哪些范围来维护投资者权益?“主要是对上市公司欺诈、违规这些主要问题,只要是对投资者利益构成了侵害的,这个机构应该都会发生作用”。
如何理解“通过机构持股方式维护投资者权益”?李大霄表示,这个机构应该是各种股票都会购买一些,这样一旦出现公司欺诈或是其他事件,机构持股遭到了损失,这样就有资格去发起诉讼,“买一股也是买,关键是能够代替投资者去发起诉讼”。
与证监会透露的这一消息似有联系的是,沪深交易所、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这些机构近日都曾公开表态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尤其是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直言,将探索通过持有更多上市公司股票的方式行使股东权利,扩展保护基金业务范围,积极研究向暂时陷入困境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提供紧急救助为市场提供流动性支持,完善保护基金收缴机制,让违规券商付出更大经济代价。
对投资者是重大利好
在有着200多年历史的美国股市就有着这样一句名言:保护中小投资者就是保护华尔街。李大霄认为,关于A股市场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问题一直存在,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投资者力量比较分散,法律意识淡薄,维权手段较少,发起诉讼打官司等途径不通畅等等。
因此在他看来,证监会研究通过机构持股方式维护投资者权益这一消息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大利好,应该属于建立追溯赔偿机制的一部分,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减少侵害、加大买方力量、净化投资市场、加大上市公司违规成本等方面都将带来切实改变。
与李大霄类似,申万投资顾问王超昨日接受信息时报记者采访时也认为,从制度上来保护投资者是对中小投资者的最大保护。但他同时表示,制度制定出来后也会有一个落实的问题,“最重要的是要解决投资者所反映的问题,才能有针对性地来保护投资者,不让这一制度变成一个空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