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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雨揭盛大文学“挖角”指其维权双重标准

加入日期:2013-12-6 7:02:17

  起点中文网创始人吴文辉:当时只是谈合作,并非挖人

  近日,总部位于广州的花雨小说网总经理吴丹杨向盛大发了一份法律函,这份《对“盛大文学”运营方上海宏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回函》声称,盛大文学在高喊“维权”的背后,理应尊重别人的“权利”,而不是践踏别人的“权利”。同时,吴丹杨指责盛大旗下的起点中文网借谈收购挖公司墙角。

  对此,已离职的起点中文网创始人吴文辉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不能算是谈收购,只算是洽谈合作,也没有挖过广州花雨的人。

  对于吴丹杨所指的“双重标准”,盛大文学法务部陈先生表示,“并不清楚前述发给花雨法律函的事情”,回公司调查了解之后再答复。但截至记者发稿前,暂时未收到答复。

  “挖角”事件之争

  资料显示,广州花季文化传播公司是广州花雨小说网的运营实体公司。

  据吴丹杨介绍,早在2008年,广州花雨诉盛大计算机网络公司侵权247部作品,以及诉盛大旗下的晋江文学城侵权600多部作品,均以“赢了官司,输了赔偿”告结,花雨起诉盛大胜诉之后反而白搭诉讼费的情况。

  吴丹杨介绍,2005年,盛大旗下的起点中文网曾派专人与广州花季谈合作、收购事宜。在洽谈过程中,起点中文网全面了解了广州花季的业务情况、盈利模式、财务数据等情况,同时访谈了广州花季的骨干员工。

  “本来很期待的合作,可是之后再无消息。但我的4名骨干员工却陆续辞职。”吴丹杨说,直到后来发现起点设立的“女性频道”,居然是原广州花季员工在运作,才明白自己“被涮了”。

  吴文辉表示,“女性频道后来扩大业务,在社会上招聘,应聘的有前花雨的人,我们觉得他们是有经验的,因此聘用了。我们从上海去挖广州的人,没有必要这样费周折。”

  赔偿标准之惑

  2007年12月,广州花季发现自己拥有版权的约260本电子书在盛大在线网站上销售,每本售价1元人民币。广州花季向广州市公证处申请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并向盛大网络发出律师函要求其撤除相关电子书,但盛大网络未予理会。

  2008年5月,广州花季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盛大网络和盛大计算机赔偿损失。法院判决盛大网络和第三人通力公司共同向广州花季赔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支出20万元人民币。

  吴丹杨对此判决并不满意,因为“连维权成本都抵不回来”。其代理律师祝志群认为,法院赔偿标准至少不低于国家版权局规定的出版物稿酬的最低标准。

  盛大文学近年来重拳出击打击盗版,2011年4月,盛大文学CEO侯小强表示,盛大文学与云中书城将加大对盗版文学网站的打击力度。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已将“小说520”、“万松中文网”等多个小说网站管理人员刑拘。对于广州花季指其赔偿标准过低的说法,至记者截稿时,暂未收到盛大方面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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