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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 4日公告称,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13年第42次会议于2013年12月4日召开。美锦能源和武昌鱼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获有条件通过。 值得关注的是,证监会还对上述两家公司出具了审核意见。证监会要求美锦能源补充披露东于煤业达产时间对矿业权价格估值的敏感性分析,就焦煤价格的变动趋势进行分析并披露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至于武昌鱼,证监会要求其补充规范现有6份镍钼混合矿石购销合同相关条款,使之具有被执行力,并公开披露该6份合同;要求其鉴于标的公司选矿厂2016年达产,标的公司各股东业绩承诺期限延长至5年;要求其标的公司的各股东因此次交易取得股份的锁定期延长为36个月;要求其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中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等。对于上述审核意见,证监会要求美锦能源和武昌鱼逐项予以落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补充材料及修改后的报告书报送上市公司监管一部。(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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