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和国外租赁公司竞争上,国内企业最大的障碍有三个,一是机船必须海关入关,二是凭借海关单取得外汇资金需逐笔审批;三是中长期外债需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审批,收取货币租金也需要外管局方面审批。”一家金融租赁公司飞机租赁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称。随着上海自贸区挂牌与《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公布,金融租赁公司对取消上述限制一度充满期待,如今这也变成现实。
12月2日,央行颁布了《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称“取消金融类租赁公司境外租赁等境外债权业务的逐笔审批,实行登记管理”,同时,放开了非银行的境外融资。
“从《意见》条款分析,相关部门在区内金融租赁境外融资方面将不设障碍,外债管理也大幅放开,突破很大。现在我们在与央行沟通相关细则,细则定了以后就进入业务操作阶段。”交银租赁一位人士表示。
本报记者获悉,截至目前,包括一家金融租赁公司子公司在内,已经有9家融资租赁企业落户自贸区。
融资成本大幅下降
“我们集团旗下的一家航空租赁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建立一家子公司,目前首选在上海自贸区。”3日,一家国有大行自贸区分行人士对记者称。
据介绍,这家航空租赁公司是飞机租赁业务在国内靠前,总资产近百亿美元。“航空租赁很多客户来自于海外,因此需要与海外租赁公司直接竞争,而融资成本往往成为竞争的主要筹码。”
根据《意见》第十一条,“根据经营需要,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中外资企业、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可按规定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
“金融租赁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只要租赁企业在自贸区设立子公司,以后根据《意见》可按规定从境外融入,不仅是外币资金,也包括人民币资金,境外资金价格相对较低,这个突破也很大。”连平表示。
一个例子是,今年初交银租赁曾依托交银集团迂回在香港市场融资,这次的10年期美元计价债券,实际收益率为3.789%,成本大幅低于国内融资途径。但交银租赁此次融资仍不得不借助于交银集团平台在国际市场融资,并不能直接以金融租赁公司为主体,效率损失很大。
根据记者获取的数据,交银租赁目前拥有飞机35架,未来3年之内,其目标是飞机机队超过100架,下采购订单超过100架,购买机船将带来巨大外汇融资需求。同时,根据《意见》第八条“试验区跨境直接投资,可按上海市有关规定与前置核准脱钩,直接向银行办理所涉及的跨境收付、兑换业务”,记者采访的多位租赁人士均认为,除了境外融资,自贸区内金融租赁企业可能还被允许参与国际市场投资。
外债取消逐笔审批
据上述金融租赁公司飞机租赁负责人称,在现行海关制度下,无论飞机船舶在哪里交付,实物需进入国内保税区办理相关手续,意味着机船必须要在境内落地,增加了成本,且不少国外承租人不接受这种安排。
此外,收取以外币支付的租金,需要依据海关单据经过外管局逐笔审批,同时借入长期外债还需要发改委批准外债额度。这两项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操作困扰,同样随着《意见》公布得到大幅缓解。
《意见》二十三条称,将取消金融类租赁公司境外租赁等境外债权业务的逐笔审批,实行登记管理。
“这令区内金融租赁公司被允许自主收外币租金、简化预付货款手续,也可以部分规避汇兑风险。”上述国有银行人士称。
据了解,租赁子公司开展的业务以单船单机和大型设备的租赁业务为主,主要是涉及进出口环节的租赁业务,可利用自贸区保税的功能以及进出口环节特殊的优惠政策,租赁给境外企业。(编辑陈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