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优先股试点指导意见是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大举措,从长远看有利于资本市场的长期发展和稳步提升。在当下时机出台优先股试点,可以看作是在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大背景下的一大配套措施。优先股的推出对资本市场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包括利于企业(尤其是银行)融资补充资本金、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投资渠道等等。基金公司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我司认为优先股试点出台意义重大:
1、 优先股推出对权重股形成实质利好,同时有利于A股市场稳定。权重板块中的金融服务、采掘、家电、交运、公用事业等股息率较高的权重股有望受益于优先股制度,分享改革红利。以往大市值、低估值类型的股票一旦出现再融资需求,一般规模巨大,对二级市场造成一定的压力。在股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通过发行优先股可以起到缓冲市场融资压力、稳定市场的作用;一旦股票市场活跃,优先股的发行需求会自动转化为普通股的发行需求,起到了稳定股票市场的自然缓冲器。同时,上市公司可以像发行普通股一样获得新的权益资本来源,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资本结构,有助于业务扩展,提升行业估值。
2、 考虑到试点意见中提到的优先股股息税收减免以及可能出现的较高股息率,部分普通股投资者可能会将手中的普通股(尤其是较稳定的大盘蓝筹股票)以及部分债券换成优先股。在未来,如果对于优先股的使用探索能够更近一步,比如引入对现有国有股存量普通股本转换为优先股的试验,将可能在相当提升国有普通股的吸引力,从而给整个市场带来更大的活力。对于企业而言,投资优先股获得的股利可以免税,同时,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投资优先股的比例不受现行证券品种投资比例的限制,因此,相信优先股对于社保、年金、保险等机构投资者具有较强的吸引力,预计未来将成为广受机构投资者欢迎的一大投资品种。
3、 优先股推出为市场提供了收益稳定的投资品种,利于不同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和未来市场观点选择适合自身的品种。看重稳定股息红利的投资者可选择优先股,而希望分享公司成长的投资者可选择普通股。优先股的稳定回报水平对投资者有较大吸引力,给以保险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提供了新的投资标的,有助于改善资产管理机构投资收益率长期低迷的困局。
4、 优先股及现金分红要求有利于健全投资回报机制,进一步拉大绩优蓝筹股和垃圾炒作股的差距。发行优先股,必须定期发放固定股利,拖欠股利将会导致清算和破产,这将有效改善投资者和上市公司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业绩。随着优先股的发展和成熟,经营良好、回报丰厚的上市公司将更容易获得投资者认可,投资者也可以多渠道分享企业发展成果,形成良性互动。除了优先股之外,证监会关于现金分红的监管指引要求加强分红监管力度,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这一安排也有利于提高投资回报水平,让投资者实实在在拿到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