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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加入日期:2013-12-4 3:08: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2月2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赵东明先生的一致行动人苏州工业园区和昌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昌电器”,由赵东明先生控股)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和昌电器于2013年12月2日减持公司股份75.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89%。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和昌电器大宗交易2013年12月2日10.0475.600.3589

  二、截止2013年12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减持股数(万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和昌电器大宗交易2012年12月4日7.19100.800.4785
大宗交易2013年12月2日10.0475.600.3589
赵福明大宗交易2012年12月26日7.74109.800.5212
合计---1.3586

  注:赵福明是赵东明哥哥。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禾昌电器无限售条件股份504.002.39428.402.03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减持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实际控制人赵东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实际控制人赵东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4日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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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