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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新版《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

加入日期:2013-12-28 6:00:20

  证券时报记者 徐婧婧

  上交所昨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以规范通过上交所系统发行证券并申请上市业务。该所2010年11月9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业务指引》同时废止。

  《指引》明确,证券发行申请获得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及时联络上交所提交发行计划与发行方案。先提出发行申请的,上交所将先予安排;多家发行人在取得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同时向上交所申请其股票于同一日发行,但因市场或技术原因无法实现同日发行的,上交所可决定按证监会发行批文文号先后安排发行。

  但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和最近一期会计数据将要到期的,且其发行时间申请得迟缓并非主观原因造成的,上交所将优先安排发行。

  《指引》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开增发股票或公开发行可转债网上发行不得超过1个交易日,网下发行不得超过2个交易日,配股发行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不得超过1个交易日,网下发行不超过5个交易日,网下发行截止日应晚于网上发行截止日至少2个交易日。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