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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加入日期:2013-12-26 8:16:30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91,7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3616%。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12月30日(星期一)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352号文核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07年11月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89,000,000股增加至119,000,000股。

  2008年4月21日,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119,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含税)、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7元现金),另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2008年5月9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总股本由119,000,000股增加至178,500,000股。

  2009年4月15日,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178,5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含税)、派现金红利0.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合格境外投资者实际每10股派0.25元现金),另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2009年5月8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总股本由178,500,000股增加至267,750,000股。

  2010年5月18日,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267,7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2股(含税)、派现金红利0.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0.25元现金),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2010年6月10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总股本由267,750,000股增加至401,625,00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20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3月18日向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6名认购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847,988股,发行价格为13.42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于2013年4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总股本变更为463,472,988股。

  目前,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54,109,388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2009年11月4日,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航科工)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简称:中航工业)签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与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之国有股权置换协议》,中航工业以其持有的公司116,035,27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数的43.34%与中航科工所持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51,893,000股股份,占东安动力总股份数的54.51%进行置换。2011年3月18日股权过户完成,中航科工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中航科工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赛维航电科技有限公司承诺:自本次收购完成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所持中航光电的股份。同时,控股股东将承继原中航工业持有中航光电股份时之承诺,即自中航光电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中航光电的股份,之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该承诺至2012年3月18日期限届满。

  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所持公司股份“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的法定和自愿承诺禁售期基础上,再将禁售期延长三年”。该承诺至2013年11月1日期限届满。

  经核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资金占用与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3年12月30日(星期一)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91,7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1.3616%。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为4个。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限售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

  股份数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备注
1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92,681,823174,052,911首发前限售股解除限售
2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6,368,5796,368,579
3赛维航电科技有限公司5,737,5005,737,500
4金航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5,541,0105,541,010
合 计210,328,912191,700,000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中航光电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中航光电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及国有股权置换时所做出的承诺行为。

  保荐机构对中航光电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12月26日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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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