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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股份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2013年12月24日作出了《关于子公司收到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告知书),今就相关事项作出持续公告。 公告显示,公司昨日得知,子公司马钢(合肥)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合肥公司”)于2013年12月24日已向合肥市环境保护局提交了《关于行政处罚的陈述意见》,表示合肥公司已决定投资新建转炉三次除尘项目,投资估算2209万元,实现对重点污染源转炉外溢烟尘的捕集;同时聘请环保机构专家再次对合肥公司的环保设施进行评估,进一步查找漏洞,研究彻底治理方案。此外,由于合肥公司钢铁产品产量占本公司总产量、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收入均不到10%,因此该公司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不大。同时,马钢股份还表示,目前合肥公司没有停产。不过,值得注意的是,12月23日,合肥市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指出,由于存在超标排放行为,合肥公司被责令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逾期无法完成整改将继续停产。此外,12月24日晚间,马钢股份收到的上述告知书也称,合肥公司公司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等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行为罚款5万元,并且被要求立即停止上述行为。有环保专家表示,仅仅一天的时间,合肥公司是无法完成整改的,如此一来,合肥公司显然是不顾禁令,仍旧在生产,并继续排放粉尘等污染物。实际上,合肥公司的污染情况已持续已久,早就引起了媒体和相关部门的注意。前不久,央视《经济半小时》曝光了合肥公司存在严重环境污染的情况。根据报道,即便在前段时间合肥空气污染最严重的时候,这家企业的违规排污依然是我行我素,村民们被迫生活在粉尘与噪声之中。根据合肥市环境保护局排污费征收情况公示,作为该市2013年废水、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之一,去年1月-12月,合肥市环保局征收的企业排污费不到3200万元,仅合肥公司缴纳排污费就达到819万元,所占比例超过四分之一。今年1月-11月,合肥公司共缴纳排污费499万余元,约占合肥市征收排污费总额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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