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9月30日发布《购建船舶公告》(公告编号:2013[029]号),公告称本公司于9月29日与独立第三方中国船舶工业贸易公司和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澄西)就建造2艘6.4万载重吨节能环保散货船,9月28日与独立第三方南通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和大连中远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就建造6艘6.1万载重吨节能环保型散货船签署造船协议,同时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明华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明华)亦于同日与中船澄西就选择续造4艘同型散货船签署选择性协议。选择性协议约定,香港明华有权于2013年12月29日前书面通知中船澄西是否建造另外4艘相同类型的散货船。
近日,香港明华书面通知中船澄西,决定行使4艘6.4万载重吨散货船订单的选择权。
签署造船合同后,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来源证券时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