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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1、2013年11月5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重庆捷程置业有限公司剩余股权的预案》,并经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详见《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挂牌转让重庆捷程置业有限公司剩余股权的公告》,刊载于2013年11月6日、11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将所持有的重庆捷程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程置业”)5.71%的股权以不低于8,200万元的价格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重庆联交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
2、现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挂牌结果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13年11月12日在重庆联交所挂牌转让捷程置业5.71%股权。至挂牌公告期满,根据重庆联交所交易结果,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城公司”)为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
2013年12月13日,本公司与新城公司签订《重庆市国有产权转让合同》,
转让捷程置业5.71%股权,转让价格为9555万元,并约定由新城公司代捷程置业向本公司偿还8145万元股东借款。
本次股权转让及债权清偿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捷程置业的股权及债权。
3、本公司与新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不存在向捷程置业提供担保和委托捷程置业投资理财等事项。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名称:重庆市新城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3、注册地:重庆市渝中区筷子街2号积嘉大厦10楼
4、法定代表人:高晓东
5、注册资本:壹拾陆亿壹仟玖佰捌拾万元整
6、经营范围:土地整治、动迁房建设、市政配套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停车服务,销售木竹及木竹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7、主要股东:重庆爱普科技有限公司
8、新城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
9、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截止2012年12月31日):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资产总额 | 19,445,786,961.04 | 负债总额 | 15,340,455,603.62 | 净资产 | 4,105,331,357.42 | 营业收入 | 3,399,417,235.39 | 营业利润 | 525,490,788.46 | 净利润 | 347,225,734.59 |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
本公司将捷程置业5.71%的股权以人民币9,555万元(玖仟伍佰伍拾伍万元)一次性转让给新城公司。
2、转让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
新城公司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入重庆联交所结算中心帐户。重庆联交所结算中心收到全部转让价款后,办理交易鉴证书并将转让价款划入本公司指定帐户。
3、双方确认,将以下条件实现之日作为股权交割日:本合同生效且本公司收到新城公司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之日。
双方以股权交割日作为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的时点,自股权交割日次日起标的股权的股东权利义务由新城公司开始享有和承担。
4、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章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本期和未来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影响约为 5900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实现了公司及股东利益与价值的最大化。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重庆市国有产权转让合同》;
3、新城公司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4日来源证券时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