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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议案3。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2月13日下午14:00-16:00;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2月12日-2013年12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3年12月12日15:00 至2013年12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光明新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9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胜强先生
6、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8,574,8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5%。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7,482,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8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092,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8,574,898股;其中同意68,539,1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479%;其中反对35,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21%;其中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8,574,898股;其中同意68,538,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472%;其中反对36,2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28%;其中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8,574,898股;其中同意68,538,6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472%;其中反对35,7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21%;其中弃权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07%。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认为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的公司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四日来源证券时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