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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2月10日,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潘建清先生(持有本公司47,755,15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8.11%)通知,该股东于近日将持有的本公司2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分别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其中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海宁支行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均用于申请银行贷款,质押期限自2013年12月9日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为止。上述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质押后,潘建清先生持有天通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3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5%。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十二月十一日来源证券时报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