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同时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这三个法规的推出表明中国证券市场朝着市场化改革之路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股票市场将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期。
新规改善资本市场定价能力并优化融资效率,引导社会资源优化配置、逐步创造价值投资环境,中国股票市场即将迎来真正意义上的价值投资时代。
1、注重现金分红,关注股息回报,推动上市公司逐步形成“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股权文化。《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分红作出了详细的规范和指引,强化对现金分红的指引有利于催生一大批注重股东长期股息回报的上市公司,从而构建良好的价值投资环境。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中国的大部分上市公司更关注规模扩张而不注重投资者回报,过度投资常常酿成公司价值损毁,这是造成当前不少行业龙头股估值水平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
2、IPO注册制的推行是真正的还权于投资者、还权于市场,意味着投资者拥有更多的选择权,同时也意味着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在资源配置中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本次IPO改革是逐步推进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重要步骤,同时加大了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和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这将逐步改变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不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损毁投资者利益的上市公司必将遭到唾弃,难以生存。缺乏经济意义的扩张行为极可能遭到投资者“用手投票”加以反对抑或“用脚投票”,市场的力量将逼迫上市公司注重股东回报,减少盲目扩张行为,这将大大提高中国上市公司的可投资性。
3、新规促进股票市场的投资者结构更趋机构化,同时也将引导投资者更加关注长期股息回报。随着新的IPO政策的推行,新股定价将更加市场化、专业化,对于上市公司好坏的专业判断变得异常重要,拥有专业能力的机构投资者比散户更容易获取市场的平均收益,这必将加剧投资者机构化的趋势。与此同时,《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明确投资者收益获取方式的多元化,旨在鼓励投资者注重长期股息回报,抑制短期靠炒作股价博取资本利得,引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
4、优先股是一种普通股市场上的融资替代工具,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其固定收益的属性为我们提供了更具弹性的资产配置选择。《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称对于企业来说投资优先股获得的股利收入可以免税,同时《指导意见》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投资优先股的比例不受现行证券品种投资比例的限制。
我们认为,尽管本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无法马上真正改为注册制,使得新股发行短期内仍然是一种稀缺资源,加之本次改革仍倾向于在发行环节确定偏低的价格,因此上市后新股炒作的现象可能短期内无法避免,但IPO的重启对于证券市场只会造成阶段性的局部影响。从中、长期看,新规的实施使中国股票市场更趋市场化,将催生一大批具有良好长期股息回报的价值投资标的,同时也将推动中国股票市场逐步形成真正考虑股东回报、强调保护中小投资者的股权文化。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新规的贯彻落实,注重上市公司长期股息回报的价值投资时代即将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