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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能源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26.25%

加入日期:2013-11-7 18:22:35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周帆)11月7日晚间,大有能源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义海能源”,为本次增持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26.25%,持股比例由59.08% 上升到85.32%,增持的股份继续锁定6个月。

  根据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义煤集团表示本次增持是对大有能源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希望通过本次增持能够继续支持大有能源的发展。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还披露,转让方基本为去年大有能源定向增发时认购股份的机构,这些机构持股价格为20.84元/股,根据大有能源2012年分红0.45元/股并10转增10的分配方案,持股价格调整为10.20元/股,本次增持定价为10.45元/股,使得机构在持股一年后保本退出。

  有业内投行人士分析,义煤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大有能源股份达到85.32%,为今后大有能源通过公开或定向增发方式进行资产注入提供了可能,公开或定向增发将会稀释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作为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不希望持股比例降至50%以下,义煤集团增持后的持股比例,将可以化解这一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三个月前,河南省国资委对外宣布义煤集团与河南煤化集团强强联合,组建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能源集团”)。河南能源集团目前稳居河南企业100强第一名,年营业额超过2000万元,属下拥有数个盈利能力很强的优质无烟煤矿。河南能源集团在《收购报告书》中承诺,将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政府国资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按照市场化原则,采取适当方式在收购完成后,逐步减少煤炭业务和大有能源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因此,大有能源的后续资产注入值得期待。

  义煤集团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还表示,目前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的计划,若作出继续增持的决定,将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其实义煤集团增持后的持股比例已接近造成大有能源退市的上限90%,继续增持几乎已不可能。

  作者:周帆
stock.sohu.com false 中国证券网 http://ggjd.cnstock.com/company/scp_ggjd/tjd_bbdj/201311/2799692.htm report 1591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周帆)11月7日晚间,大有能源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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