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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春莲 中国石油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3年9月6日发布公告所述之公司、公司前任董事长蒋洁敏和现任董事长周吉平、公司前任财务总监周明春和现任财务总监于毅波被指称违反美国证券法律而被诉至美国纽约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事宜 (以下简称“诉讼”),公司已经(通过公司于美国的法律文件送达指定代理人)收到该诉讼的有关送达通知,目前尚不知悉诉讼的涉案金额。公司将尽最大努力积极抗辨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石油此前的公告称,一名境外个人股东于近日以公司部分前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接受中国有关部门的调查为由,指称公司、公司前任和现任两位董事及公司前任和现任两位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美国证券法律而向美国纽约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集团诉讼。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年9月,中石油前任董事长蒋洁敏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随后,公司4名高管相继因涉嫌违纪而遭到调查。据了解,起诉方Johan Broux为比利时人,起诉书编号是美国纽约南部地方法院(曼哈顿)13-cv-06180。Broux希望能够代表在2012年4月26日至今年8月27日期间买进中国石油股票的所有投资者。此诉讼会如何进展,《证券日报》将持续关注。(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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