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消息是由汪炜华的妹夫告诉《证券市场周刊》的。此前,汪炜华的罪名为涉嫌编造与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他表示,汪炜华的辩护律师之一、大成律师事务所新疆分所的刘江华律师告诉他,原来乌鲁木齐经侦支队上报的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最高刑期5年,而损害商业信誉罪最高刑期2年。据称,检察院后来又对汪炜华进行了问讯,就其质疑广汇能源的措辞、用语进行了讯问。
11月12日,汪炜华拘留30天期满,乌鲁木齐经侦支队向检察院上报了批准逮捕的意见。此前汪炜华的辩护律师之一严义明律师到新疆向乌鲁木齐公安局提交了无罪辩护的律师意见书。
严义明律师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公检法不得一次以两个罪名起诉同一案件。(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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