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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李晋平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王志清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王会波 |
公司负责人李晋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会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 | 43,400,712,743.79 | 39,612,803,889.05 | 9.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7,564,331,585.50 | 16,020,161,875.81 | 9.64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0,716,795.35 | 2,775,076,207.49 | -58.17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3,980,389,548.40 | 14,879,654,311.28 | -6.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246,256,484.33 | 2,340,093,706.37 | -46.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245,511,566.70 | 2,340,891,582.62 | -46.7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33 | 14.51 | 减少7.18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4 | 1.02 | -47.0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4 | 1.02 | -47.06 |
2.2 截至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 | 117,550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62.67 | 1,441,993,947 | 0 | 无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 | 国家 | 1.33 | 30,512,015 | 0 | 无 | 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2 | 23,400,000 | 0 | 无 |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93 | 21,480,000 | 0 | 无 | 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0 | 13,730,000 | 0 | 无 | 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51 | 11,810,296 | 0 | 无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9 | 8,983,527 | 0 | 无 | 交通银行-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39 | 8,953,653 | 0 | 无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8C-CT001沪 | 其他 | 0.37 | 8,465,324 | 0 | 无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国家 | 0.36 | 8,199,960 | 0 | 无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41,993,947 | 人民币普通股1,441,993,947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 | 30,512,015 | 人民币普通股30,512,015 | 山西潞安工程有限公司 | 23,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23,400,000 | 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 | 21,4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21,480,000 | 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7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13,730,000 | 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11,810,296 | 人民币普通股11,810,296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983,527 | 人民币普通股8,983,527 | 交通银行-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8,953,653 | 人民币普通股8,953,653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8C-CT001沪 | 8,465,324 | 人民币普通股8,465,324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 | 8,199,960 | 人民币普通股8,199,96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除山西潞安工程公司、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外,其他流通股股东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煤炭发生的应收账款未结算所致;
2、预付账款比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购买材料等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子公司缴纳的资源价款增加所致;
4、存货比期初增加的主要是公司库存商品增加所致;
5、工程物资比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子公司工程物资增加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部分预付设备款转固所致;
7、短期借款比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一年内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8、预收账款比期初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公司预收客户购煤款增加所致;;
9、长期借款比期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一年以上借款增加所致;
10、少数股东权益比期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子公司亏损所致;
11、销售费用比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发生的费用增加所致;
12、财务费用比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13、营业外收入比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到政府奖励增加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比同期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比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晋平
2013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13-016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安全生产费用
计提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依据国家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第十四条规定,“中小微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5%和1.5%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者少提安全费用”。
现公司安全费用结余比例远超上述规定,结合当前安全资金投入的实际状况,公司暂时调整安全费用计提标准,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五条“各类煤矿原煤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相关规定,对公司所属矿井已由山西省煤炭厅鉴定的高瓦斯矿井按30元/吨,其他井工矿暂按15元/吨标准计提安全费用,此标准自10月1日起执行。
公司第四届十二次会议以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该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近期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实际,暂时对安全费用计提标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次调整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13-015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3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3年10月29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监事七人,实到监事七人,其中传真表决监事四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万金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核二一三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审议调整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议案具体内容:
1、《关于审议二一三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二一三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二一三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关于审核调整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公告2013-016。
本公司监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13-014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3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3年10月29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十七人,实到董事十七人,其中传真表决董事六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晋平先生主持,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本次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二一三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以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以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议案具体内容:
1、《关于审议二一三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关于调整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公告2013-016。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三年十月三十日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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