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04 股票简称:物产中大 编号:2013-034
物产中大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二次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21日(星期一)下午2时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中大广场A座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中大”或“公司”)董事会已于2013年9月25日公告了《物产中大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3年10月21日(星期一)下午2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3年10月21日9:30—11:30 和13:00—15:00。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中大广场A座本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2 发行方式和时间
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4 发行数量
2.5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2.6 限售期安排
2.7 上市地点
2.8 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2.9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与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和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3年-201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3年10月1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13年10月15日-16日上午9:00 至下午5:00。
4.登记地点:杭州中大广场A座29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联系方式:
(1)公司联系人:祝卸和、颜亮、何枫
(2)联系电话:0571-85777029、85777020
(3)传
真:0571-85778008
(4)邮 箱:stock@zhongda.com
(5)邮 编:310003
6.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0月11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方签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持有股份数: 委托方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13年 月 日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投票。
投票日期:2013年10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
13:00—15:00。
总议案数:21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表决方法
1、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99.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 2013年10月14日 A 股收市后,公司某股东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2、如公司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3、如公司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4、如公司某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虑到所需表决的议案较多,若股东需对所有的议案表达相同意见的,建议直接委托申报价格99.00元进行投票。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股东可以根据其意愿决定对议案的投票申报顺序。投票申报不得撤单。
(二)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股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大会有多项表决事项的,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即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
(四)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3
股 东 登 记 表
兹登记参加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 股东账户号码: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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