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氨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_公司信息_顶尖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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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峰氨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

加入日期:2013-1-4 18:07:31

  华峰氨纶(002064)1月4日晚公告,公司于2009年被认定为浙江省第1批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公司于2012年12月31日从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官方网站上获悉,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杭州大光明通信系统 集成有限公司等735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通知》(浙科发高[2012]312号),公司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资格有效期3年, 企业所得税优惠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自2012年起公司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2012年度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2012年度经营业绩。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