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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网专稿】记者 张剑锋
“不要做梦了,回家洗洗睡吧!”1月18日,有投资者对分析人士“日海通讯股权激励草案为公司成长添动力”一说表示质疑,“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并不高,很难说会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
1月18日,日海通讯(002313.SZ)发布股权激励草
案称,本次以定向发行新股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6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占总股本总额的2.50%,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175人。
对激励对象首次申请授予标的股票解锁的公司业绩条件为:以2012年的业绩指标为基数,2013-2015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5.00%、32.5%、52.9%,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2.00%、25.44%、40.49%,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依据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不低于11.5%、12%、12%;解锁日的上一年的净利润(扣除经常性损益后的)不得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根据日海通讯股权激励草案,本刊记者推导出,公司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可折算为,在2013年至2015年,营收增长率同比分别不低于为15.00%、15.22%、15.4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均不低于12.00%。
2009年~2011年,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6987万元、9729万元、1.4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09.13%、39.24%、46.39%;同期,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25.48%、11.10%、14.44%。
“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并不高,很难说会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一位北京的会计师对《证券市场周刊》记者表示。
此次日海通讯宣布的行权条件,要比其前几年实际业绩情况明显偏低,同时也低于业内分析师的预期。
如据iFinD最新统计的25家分析机构对其业绩的预测均值,日海通讯2012年-2014年,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8.64亿元、24.87亿元、31.57亿元,2013年、2014年,其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33.42%、26.94%。
截至发稿,记者未能联系上公司证券部人士对此给予置评。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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