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国家海洋局第1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南极考察队管理规定》,并颁布实施。该规定的出台将对提高我国南极考察队管理水平,促进南极事业健康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我国自1984年开展南极考察以来,至今已成功组织了29次南极、5次北极考察活动,对保护南北极环境生态,研究全球气候变化,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地贡献。进入到新世纪,国家对南极考察活动投入日益加大,南极事业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南极考察队伍人员与组成日益复杂与壮大,对考察队的管理提出了高标准、新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极地考察制度化建设,加强南极考察队管理,国家海洋局组织制定了《南极考察队管理规定》。
该《规定》按照统一指挥、归口管理,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确立了考察队实行临时党委领导下的领队负责制,领队、站长与船长分别为南极考察队、考察站与考察船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度;并在此基础之上,明确了考察队中各岗位人员的职责范围,建立并规范了安全责任人制度。同时,规定中首次明确提出南极考察活动将设立监督制度,由国家海洋局派出监督检查员,对南极考察活动及涉及地区实施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许可检查等进行监督管理。
该规定的颁布实施,对于新形势下促进我国南极事业发展的科学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来源海洋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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