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于今年年底前,评选2011~2012年度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 通知明确,此次表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青年集体90个。申报集体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符合《青年文明号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已按要求于2012年2月底前完成前期创建报备工作、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或2011年12月31日前命名的最新届次省级青年文明号。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团省(区、市)委组织评选推荐工作,按照评选标准及分配名额,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考核的方式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通知强调,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推荐程序和分配名额组织推荐和申报工作。同等条件优先推荐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窗口服务行业,推荐的青年文明号集体要体现先进性、示范性和行业代表性,往届全国青年文明号应占分配名额的60%左右。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