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黄淑慧
全柴动力(600218)18日公告,熔盛重工8月17日已向证监会申请撤回向全柴动力除全柴集团之外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股份的要约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至此,熔盛重工收购全柴集团宣告中止。不过,据知情人士透露,熔盛重工正与全柴集团的转让方安徽省全椒县政府协商后续方案,不排除在经济形势好转时重新启动收购全柴集团的可能性。
收购或择机重启
全柴动力公告称,公司接到熔盛重工《关于全柴集团100%股权转让交易进展函》。函件称,鉴于欧债危机造成的全球金融危机愈演愈烈,市场已发生根本变化,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和全柴动力历次公告内容以及中国现有的法律规定,经协商,熔盛重工8月17日已向证监会申请撤回“向全柴动力除全柴集团之外的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股份的要约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目前,双方正积极协商后续方案及事宜。
据接近熔盛重工的知情人士透露,触发针对全柴动力全面要约收购的前提是熔盛重工收购全柴集团100%股权协议生效,经过此前与全柴动力转让方全椒县政府的商讨,熔盛重工将中止对全柴集团的收购,也将不再发起对全柴动力的要约收购,因此熔盛重工申请向证监会撤回申请材料。
该人士透露,在熔盛重工内部,多数意见还是希望能够待时机成熟时重启收购,毕竟目前影响收购决策的主要是经济与市场环境因素,全柴集团在业务层面仍然能与熔盛重工产生上下游协同效应。熔盛重工此前已采购了全柴的发动机作为公司挖掘机产品的零部件。而全椒县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也担心,如果要求熔盛重工履约,在此时以16.62元的价格启动对全柴动力的要约收购会导致全柴动力退市,因而失去地方唯一的上市公司平台。
不过,后续方案究竟是以违约的形式,还是以“双方约定推迟交易”的形式实现,还有待交易双方的进一步明确。如果是违约的形式,熔盛重工显然须承担一定的违约成本,具体金额将根据此前的交易协议而定。熔盛重工方面表示,后续方案内容以公告为准。
投资者或诉诸法律
此前,全柴动力股东代表于8月3日正式向全柴动力董事会发函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要求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披露关于熔盛重工收购全柴集团事宜进展的关键信息。事态发展至此,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与否已经失去了必要性。
不过,一位机构投资者透露,仍可能就熔盛重工和全柴动力涉及虚假信息披露提起法律诉讼。他表示,公开信息披露是二级市场投资者信息来源的重要途径,全柴动力和熔盛重工2011年以来发布的相关公告均指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的履行。现在熔盛中止收购,此前的诸多公告无疑具有误导投资者之嫌,投资者有理由据此提出赔偿要求。事实上,这一次熔盛重工和全柴动力公告如此重大的交易变动信息,也仍是“语焉不详”,让投资者十分费解。他同时表示,作为全柴动力投资者,希望与监管部门就这一案例取得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