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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67 股票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2-039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为公司受让海科建20%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共持有海科建69%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本合同的签署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土地储备。
本次交易为非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7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同意公司参加于2012年6月18日至2012年7月16日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出让的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科建公司”)所持有的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科建”)20%股权的竞买。
2012年7月17日,公司以32,725万元价格成功竞得北科建公司持有的海科建20%股权,并于2012年8月14日与北科建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该合同已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审核通过。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共持有海科建69%股权,成为其控股股东。
本次交易为非关联交易,在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介绍
本次交易的标的——北科建公司持有的海科建20%股权。
1、公司名称: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住 所:北京市海定区丹棱街16号(海兴大厦C座)
3、法定代表人:孙洁腾
4、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5、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后的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管理;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
6、资产状况:
根据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海科建公司资产负债表,截止2011年6月30日,海科建资产账面价值为118,548.04万元,负债账面值为29,532.97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89,015.07万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1]第1110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止2011年6月30日,海科建资产评估值为197,355.11万元;负债评估值为29,532.97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为167,822.14万元。
海科建净资产评估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78,807.07万元,变动率88.53%,主要原因为:(1)被投资单位北京德成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实创科技园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开发项目考虑开发利润后增值导致整体企业价值评估增值较大,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56,523.04万元,变动率63.66%;(2)房地产市场上的销售价格及租金水平上涨导致海科建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固定资产净值评估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变动22,284.02万元,变动率137.05%。
7.公司概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18日,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本次交易完成后海科建股东为: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分别持有北京海科建69%股权、31%股权。
海科建下属主要控股子公司为北京德成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德成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海科建及下属主要控股子公司正在开发和拟开发的项目包括“百旺杏林湾”、“百旺新城一期”二级房地产开发项目及百旺新城三期部分一级土地开发项目,共计约75万平方米。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合同主要内容
1、转让方(甲方):北京科技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北京海淀科技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12,000万股,即20%股权
3、产权转让价款:人民币32,725万元
4、价款支付方式: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已向北交所缴纳的人民币9,000万元保证金自动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其余转让价款人民币23,725万元在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5、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起到股权交割之日所产生的损益由乙方承担。
(二)定价政策
本次股权转让成交价格,系根据挂牌结果以挂牌价格成交。北科建公司持有的海科建20%股权挂牌价格,系以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的海科建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
四、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上述股权转让,公司共持有海科建69%的股权,并将其纳入控股子公司范围,预计将进一步增加公司土地储备。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确定的以北京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同时海科建丰富的一、二级土地开发经验和背景,将为公司获取更多的土地储备创造有利条件。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00067 证券简称:冠城大通 编号:临2012-040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2年8月1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2年8月15日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福州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其中独立董事伍长南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陈玲女士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通过《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同意通过《关于向平安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贸易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福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贸易融资额度,同时授权韩孝捷先生签署与该贸易融资相关法律文件。
三、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冠城新泰向政和一中捐款100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冠城新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福建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向福建省政和县第一中学捐赠人民币100万元,用于该校计算机教室设备的更新。
特此公告。
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8月1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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