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苗夏丽
日前,ST国通股东北京高石创投、深圳锦湖湾投资以及自然人张瀚冰将ST国通曾经的庄家山东京博告上法庭,昨日,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宋一欣对记者表示,该事务所也开始为权益受损的ST国通投资者提供诉讼委托代理服务,起诉山东京博控股虚假
陈述。
宋一欣表示,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确定山东京博控股案的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07年7月24日至2009年4月9日,虚假陈述揭露日为2012年2月25日(即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故符合起诉条件的国通管业投资者为:2007年7月24日至2009年4月9日间买入、并至2012年2月25日时仍持有ST国通的亏损者或推定亏损者。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投资者,宋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
对于山东京博而言,北京高石等的诉讼预计将只是一个开始,该“庄家”可能将陷入全国更大范围的诉讼案中。今年3月,山东京博及公司董事长已遭到证监会处罚,累计罚款100万元,不过对于ST国通的亏损股东而言,山东京博“坐庄”的成本显然太低。
作者:苗夏丽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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