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成林 ○编辑 祝建华
证监会6月22日预披露了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发招股书(申报稿)。据查,该公司主业盈利“成色”略显不足,其骄人业绩背后是政府补贴、税收优惠撑腰。
据招股书,东方通主要从事中间件产品的研发、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2011年、2010年和2009年分别实现净利润3905万元、2930万元和1593万元。但同期该公司享受到的税收优惠、增值税返还、其他政府补助等合计分别达2788万元、3076万元和1543万元,而公司当期利润总额为3844万元、3165万元和1687万元,占比竟高达72.5%、97%和91%,为此前IPO案例所罕见。
再看东方通的主业,三年实现营业总收入分别为11149万元、7848万元和5183万元,实现营业利润仅1750万元、786万元和437万元,业务规模与盈利“成色”均显不足。
据查,近三年该公司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684.01万元、701.81万元和301.52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7.51%、23.95%和18.92%;享受的政府补助总额分别为2104.22万元、2375.53万元和1242.8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53.8%、81%和77.9%。其中,增值税返还金额分别为1281.23万元、595.56万元和478.30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32.81%、20.32%和30.01%。
对于扣除增值税返还的政府补助,东方通表示,作为中间件行业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高科技企业,每年会收到一定金额的研发项目经费或其他奖励,由于每年的政府补助项目存在一定的变化,取得政府补助的时间、金额具有不确定性,造成公司每年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存在较大差异。
如2010年东方通营业外收入为2391.66万元,较2009年增加1139.04万元,增幅为90.93%,主要系2010年公司取得研发项目补助较多,以“核高基”重大专项课题为主。
值得一提的是,IPO企业对税收优惠、政府补助的业绩依赖,监管层在审核时有明确要求,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的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具体案例可见证监会于2010年9月13日下发的《关于不予核准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决定》。文件称:“公司2007至2009年营业利润分别为10155万元、6223万元和4770万元。2007至2009年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分别为4551.34万元、2574.34万元和2911.97万元,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占净利润比重较高。2010年增值税即征即退比率由100%降为80%,增值税即征即退比率下降将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且公司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存在严重依赖。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