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记者 忻尚伦
中国证监会昨日对外通报了发生在2007年至2008年的“林郁涉嫌华立科技(现更名为开创国际,600097)内幕交易案”,以及发生在2010年的“湖北中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中泰)及刘琪芳涉嫌内幕交易案”的查处情况。并公布了对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ST鲁北,600727.SH)多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处罚决定。
证监会表示,林郁涉华立科技内幕交易案案发,是来自知情人士提供的举报线索。经查,2007年6月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命林郁为集团董事局主席商务助理,办理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组谈判事宜。2007年8月,林郁在受托代表华立集团负责重组事项后,在谈判前即以他人名义出资成立呼和浩特市汇金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并开立汇金咨询证券账户买卖股票。2007年9月12日至13日、2008年1月23日,林郁利用汇金咨询证券账户分别买入华立科技股票212万余股、17万余股,成交金额分别为2211万余元、228万余元。
此外,林郁还受其朋友郑某某委托,操作郑某某证券账户,于2008年1月22日至3月20日买入华立科技股票约190万余股,成交金额2405万余元。
在15日通报的另一起内幕交易案中,湖北中泰刘琪芳等人利用相关重组内幕信息交易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涉嫌构成内幕交易犯罪。2011年12月,证监会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审查起诉。
据介绍,此案源于武汉中商拟向武汉团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收购团结集团持有的武汉中商团结销品茂管理有限公司49%股权事项。刘琪芳时任团结集团监事及关联公司湖北中泰的财务负责人,是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上述内幕信息。刘琪芳开立了湖北中泰的证券账户,并直接负责资金划转。其利用湖北中泰账户在武汉中商停牌前买入该股票171万余股,成交金额1332万余元,获利85万余元。
根据日常监管发现的线索,2009年6月证监会对ST鲁北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证监会表示,ST鲁北存在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重大关联交易未予及时披露。二是合成氨资产停产事项信息披露虚假。三是未及时披露热电厂发电机组关停事项。四是短期借款余款未如实披露。
证监会认定鲁北化工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并决定:责令鲁北化工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冯久田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及10年市场禁入;对时任总经理袁金亮、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吴玉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万元罚款及5年市场禁入;对时任董事会秘书田玉新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及3年市场禁入。此外,对时任财务部门负责人刘金亭、时任董事冯怡深、时任副董事长刘希岗、时任副总经理冯立田及时任副总经理翟洪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4万元的罚款;对时任监事吴宗文、佘洪华,时任独立董事李德周、范本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