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4日,*ST 嘉瑞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第111892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我会依法对你公司提交的《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你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请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按《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重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2012年5月4日,*ST 嘉瑞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第111892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其主要内容如下:
“我会依法对你公司提交的《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你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请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按《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重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