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各地继续深入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并就创建重点工作从八方面进行了部署。
一是紧扣国家和部对节约集约的最新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和考核办法,调控、引导、规范各地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二是转化基层经验,继续研究推广各地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好模式、好机制,加快国土资源管理新的制度供给。三是举办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高峰论坛,推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理论创新。四是以创建活动为切入点,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新格局试点,探索构建新格局的具体路径、载体、抓手、措施和建议,推动将节约集约指标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五是拓展创建活动的平台和范围,加大对获得首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荣誉称号地区的评估和监管力度,形成常态化奖励措施。六是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部门协同、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使节约集约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和行为。七是部署开展达标建设,提升资源节约集约的整体水平。八是适时培训,组织开展第二届模范县(市)评选。来源国土资源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