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出台《关于全面落实砂石运输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以往对砂石运输船舶的有效监管基础上,要求进一步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对砂石运输船舶科学监管。
《意见》提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砂石运输船网格化管理机制、专项巡查执法机制和安全隐患排查机制。通过网格化管理机制的建立,科学分配海事系统各基层执法单位责任网格,保证辖区内砂石运输船活动水域都有相应网格对应,将砂石运输船舶管理责任到艇、到岗、到人,做到覆盖砂石装卸码头、涉水工程作业现场和砂石运输过程的监督检查,消除监管盲区。
同时,要制定砂石运输船专项巡查执法计划,将采砂点、卸砂点、砂石运输路线和涉水工程施工作业现场作为重点检查范围,明确巡查次数、巡查范围,通过海上巡航和AIS、VTS、CCTV对船舶的动态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处理砂石运输作业非法行为,对擅自改装从事运(采)海砂的船舶、“三无”船舶、超载船舶和不适航船舶要依法严处。
根据《意见》安排,海事部门还将加强涉水工程建设、施工单位,砂石运输船舶的准入管理。同时,针对涉水工程建设和施工单位及砂石运输船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进一步健全约谈和奖励制度,确保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题责任。
部海事局要求各级海事机构,健全海事部门协调、地方政府牵头负责的联合执法机制,定期不定期联合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处理、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经营和建设单位,震慑非法砂石运输行为,从源头和现场两个方面严防砂石运输船事故的发生。来源交通运输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