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17日在贵阳召开座谈会,研讨修改《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以规范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司法鉴定活动,保障司法鉴定质量,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据悉,《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是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通则施行以来,司法鉴定工作积累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此次研讨修改遵循立足于建立统一完善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坚持与法律法规严格一致以及全面总结吸收司法鉴定工作的实践经验等原则,重点研究司法鉴定机构专业领域资质等级的高低判定、鉴定程序期限和一些新增加的制度设计是否合理等问题。 来自全国11个省、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制、政策法规部门和有关司法鉴定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了研讨。来源司法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