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月16日举办“第二届知识产权、标准与反垄断法”国际研讨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副局长李青透露,在联通电信垄断案中,经营者曾抛出一堆技术问题来干扰调查,而这些技术背后都是利益问题。
李青说,反垄断法执法尊重不同行业的特点和技术特性,任何行业特点和复杂的技术问题都可以归结为利益分配问题,只要看清楚利益关系,就能用经济和法律尺度来衡量。但是对于联通和电信案背后的具体利益问题,李青并未透露。
2011年11月,发改委接到举报调查了联通电信涉嫌宽带垄断,当时发改委要求电信和联通进行整改。今年3月,两家公司承诺下调上网费用,其中中国电信承诺,五年内公众用户上网单位带宽价格下降35%左右。
据人民网(603000)报道,在研讨会上,李青介绍了反垄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例如对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很多案件,包括山东药企案和联通电信案时,所用依据之一都是市场份额,但这并不足以推断经营者的市场支配地位,不过可通过经营者阻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的行为等推断,李青坦言这将“冒比较大的风险”。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的《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6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根据该司法解释,公民可直接起诉垄断企业,但同时也可以依据执法机关认定的事实来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