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宝琛
中国证监会5日通报了两起内幕交易案,分别是毛伟涉嫌内幕交易案和王保丰涉嫌内幕交易案。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上述两个案件都已经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其中毛伟涉嫌内幕交易案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王保丰涉嫌内幕交易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与此同时,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将进一步推动对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他透露,针对近期移送公安机关的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案件,今年3月23日,证监会配合公安部召开了证券领域重大案件“破案会战”部署会,部署相关地方公安机关对证券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以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于毛伟涉嫌内幕交易案,负责人介绍,2010年3月,证监会对部分账户涉嫌内幕交易江苏宏宝五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宏宝)股票的行为立案调查。调查发现,毛伟利用相关重组内幕信息交易“江苏宏宝”,情节严重,涉嫌内幕交易罪。证监会于2011年7月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目前,公安机关已侦查终结。
经查,2009年2月19日,江阴市创新石油管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石油)、江阴德玛斯特钻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玛斯特)与江苏宏宝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宏宝初步谈及重组事宜;2009年6月16日,双方就重组方案、停牌时机等重组具体事宜进行商谈并初步达成重组意向;2009年7月28日,江苏宏宝发布资产重组暨股票停牌公告。在此过程中,毛伟作为创新石油及德玛斯特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郑某实际控制的江阴银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员工,多次随同郑某参与重组商谈,知悉该内幕信息,并利用其控制或实际操作的“卫某”等4个账户,在内幕信息价格敏感期内累计买入188万余股“江苏宏宝”股票,交易金额共计1583万余元,违法所得36万余元。
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采取多种方式规避调查,对其参与重组谈判事宜并知悉内幕信息予以否认,并隐瞒其实际控制相关账户的事实。由于重组谈判双方在谈判过程中均是采取见面会谈、电话沟通的形式,除了停牌前签署的重组意向书外,未形成其他的书面或电子文件资料,因此也给调查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经过调查人员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查清了毛伟知悉内幕信息并利用控制账户从事内幕交易“江苏宏宝”的事实。
与此同时,负责人还就王保丰内幕交易案进行了介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控发现的线索,经过前期调查,2011年7月5日,证监会决定对“赵某”等账户异常交易太原天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天龙)股票的行为立案稽查。调查发现,王保丰利用相关重组内幕信息交易“ST天龙”,情节严重,涉嫌内幕交易罪。证监会于2011年12月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2010年8月初,ST天龙实际控制人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步思路和设想与国都证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总经理王保丰进行了沟通和探讨,国都证券相关人员随后向ST天龙提供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草案提供给ST天龙实际控制人。王保丰通过参与沟通、履行相关职责等,知悉了ST天龙非公开发行这一内幕信息。“赵某”证券帐户于2010年10月27日开立,随即于10月28日转入资金500万元。10月29日至11月2日期间,王保丰操作“赵某”账户买入“ST天龙”62万余股,买入金额500万元,股票复牌后于11月22日至12月21日全部卖出,获利34万余元。
据介绍,本案的调查过程中,当事人拒不承认操作“赵某”账户,以规避调查。王保丰声称其之前使用的电脑已经被扔掉,并否认和赵某熟识,自始至终否认操作“赵某”账户;赵某前期在面对调查人员询问时,承认账户交给朋友操作,但拒绝透露其账户操作人。证监会调查人员在认真分析案情的基础上,通过不懈的努力,取得了认定王保丰操作“赵某”账户的有力证据,最终查清了事实,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