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11年度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年检结果的通知
发改投资〔2012〕9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根据《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36号令)和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加强机构日常管理,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我们开展了2011年度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年检工作。
经审核,534家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中,3家机构未报送年检材料,3家机构未报送年度招标业绩,5家机构报送的年度招标业绩未达到规定要求,3家机构报送的年度招标业绩材料不完整且经扣减后达不到规定要求,上述14家机构年检不合格,现将年检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同时,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2009年、2010年、2011年连续三年年检不合格。依据第36号令第二十四条规定,取消其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
请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严格按照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认真做好招标业绩报送和资格年检工作,不断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附:年检不合格的机构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