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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通报三起证券违法违规案

加入日期:2012-4-23 3:30:05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0日通报三起证券违法违规案,分别是宏盛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谭压西等人涉嫌内幕交易案和李文清涉嫌内幕交易案。

  宏盛科技407张虚假提单骗取外汇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通报说,根据公安机关通报的线索,2008年8月,证监会对宏盛科技未按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立案调查。调查发现,宏盛科技2005年、200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决定:对宏盛科技时任董事长龙长生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宏盛科技时任董事鞠淑芝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宏盛科技时任董事、副总经理沈哲男给予警告;同时根据《证券市场禁入规定》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认定龙长生为证券市场禁入者,自该处罚决定宣布之日起,终身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证监会拟对宏盛科技给予处罚,但宏盛科技因资不抵债,已被债权人申请并经相关人民法院裁定破产重整。因此,不再对宏盛科技给予处罚。此外,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于2010年9月终审判决龙长生犯逃汇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谭压西等人涉嫌内幕交易被起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监控发现的线索,2009年7月,证监会对河南东方银星(600753)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股票价格异常波动问题进行调查。

  证监会调查人员在查实嫌疑账户实际控制人的基础上,多方求证,最终查明了谭压西等人知悉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事实,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李文清内幕交易被判2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监控发现的线索,证监会对湖南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调查过程中发现,上海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文清涉嫌内幕交易,并于2010年6月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判决。

  2011年7月5日,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李文清利用内幕信息知情人身份,采用内幕信息公开前低价买入、公开后高价卖出的方式非法买卖证券并从中非法获利,情节严重,构成内幕交易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于李文清能够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当庭自愿认罪并退赔了部分非法所得,可依法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对违法所得予以罚没。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内幕交易行为本质上是证券欺诈行为,证监会将继续严厉打击内幕交易行为,对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案件,依法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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