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4月20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通报了上海金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金盛投资)法定代表人李文清涉嫌内幕交易案的有关情况。
经查,2006年10月,李文清与天一科技时任董事长周某赴贵州与贵州润丰确定开发锑矿和铅锌矿事宜。在天一科技发布对外投资公告前,作为内幕知情人的李文清利用所控制的金盛投资的股票账户买入70.07万股天一科技股票,到2007年2月全部卖出,非法获利约389万元。
证监会表示,李文清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以及第七十六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的规定,同时涉嫌构成《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的内幕交易罪。李文清于2011年7月5日被上海市卢湾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罚没其违法所得。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内幕交易行为本质上是证券欺诈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扰乱了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阻碍了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证监会将继续严厉打击内幕交易行为,对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案件,依法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全景网/雷震)
作者:雷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