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4月17日讯 中国人出门在外喜欢报喜不报忧,我们的一些上市公司也是这样。不过,认真计算起来,有些公司报告的投资收益实在有点寒酸。
2012年4月16日晚,亿阳信通发布的2011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显示,向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南京长江三桥”10%股权,产生
了8100万元投资收益,是公司去年净利润大幅增长的原因。
8100万元约占亿阳信通2011年净利润1.94亿元的42%,如此比例确实不可小觑。不过,其收益率甚至差于银行定期存款的利息所得。
2008年4月份,亿阳信通以自有资金5.4亿元从控股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手中购得上述股权,并将该资产列为“长期股权投资”。此时,公司给出的购买理由是“为提高公司抵抗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在未来具有一个稳定的现金流入和利润支撑”。
一般而言,企业对其他单位进行长期股权投资通常是长期持有,以达到分散经营风险等目的。但亿阳信通此次“长期股权投资”的时间却比较短。
2009年8月份,亿阳信通与亿阳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合同约定亿阳集团以15%的溢价回购上述股权。不过,亿阳集团的付款方式远没有亿阳信通慷慨,其共分5次付清股权购买款。2008年,亿阳信通一次性即付清了5.4亿元股权转让款。
亿阳信通出售长江三桥股权时给出的理由是:为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水平,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但亿阳信通利用资金的能力有待改善。以银行业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5%)计算,5.4亿元存三年的利息收益也为8100万元,而亿阳信通5.4亿元的实际投资期限并不止3年。
2011年11月11日,亿阳集团才将最后一笔股权款1.089亿元支付给亿阳信通。从2008年4月开始计算,亿阳信通5.4亿元的实际投资期限已超过三年半。(全景网/刘磊)
作者:刘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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