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报“诚信投资3·15维权在行动”报道的“股东集体诉讼ST东盛”一案引起众多投资者的关注,多宗热线电话致电本报询问投资诉讼事宜。昨日,《金证券》记者进一步获悉,经历了近2年的诉讼历程,“ST东盛”案赔付情况有望在6月8日之后进行赔付,而赔付对象可能仅仅集中在2003年-2006年间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2006年之后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则很难获得赔付。
案件无故被延期
2010年,证监会公布了对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法违规案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拉开了ST东盛(600771)投资者漫长的诉讼历程。
据了解,ST东盛违规事项包括,2003至2008年间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向控股股东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的事项,截至2006年9月30日提供资金余额约15.9亿元;2002至2006年间,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事项,截至2006年9月30日对外担保余额11.1亿元;以及2003至2006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多笔银行借款事项。
行政处罚公告后,全国各地三十余名投资者向西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提请至今仍无结果。记者从上海一名律师处获知,“由于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关系,关于ST东盛的诉讼一直被延期处理。”
该律师告诉记者,投资者在对上市公司的诉讼过程中一直处于十分“弱势”的角色中,不仅面临着高昂的诉讼费用还面临着无止境的等待。
昨日,《金证券》记者致电ST东盛,公司方面仍以“不方便回答”为由回应了“股东集体诉讼”一事。
处罚决定将满两年
上述上海律师向记者透露,自己手上参与诉讼ST东盛的股民达到二十多位。ST东盛案件的具体赔付情况有望在今年6月8日之后出来。
“公司害怕一赔付就会引起后面的投资者蜂拥而上要求赔偿,所以干脆扎口在6月8号以后,因为6月8日以后,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就满两年了,按照证监会的要求,两年之内如果不起诉,后面就没有起诉的机会了。”上述律师表示。
记者获知,目前参与起诉ST东盛的股民索赔标的从2万元到百万元不等,尽管确认今年6月8日以后就能获知具体的赔付标准,但是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股民都能获得这一赔偿。
该律师解释,公司将购买公司股票的股东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2003年到2006年间的,一个是2006年以后的,目前已有信息显示前者获得赔偿的可能性更大。
(金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