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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民向ST东盛索赔46万 诉讼有效期还剩两月

加入日期:2012-3-6 14:15:12

金证券投资者维权热线开通以来接到了多位投资者的电话。昨天,本报维权热线接到12通电话中,有3位股民欲状告ST东盛,索赔金额达到46万元。

据了解,3位股民来自同一家证券营业部,分别在不同的时间段买入ST东盛后致使亏损。3位股民的损失合计达到46万元。事实上,目前ST东盛已遭到全国各地的股民起诉,光上海地区就有23位股民,起诉金额达到295万元。

据了解,2010年5月8日,ST东盛发布收到证监会相关处罚的公告,证监会查明ST东盛存在如下违法事实:2003年至2008年4月没有对ST东盛向东盛集团及东盛药业提供资金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02年至2006年没有对相关对外担保事项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ST东盛2002到2005年年度报告、2002到2006年中期报告相应未披露公司对外担保事项、银行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事项以及向东盛集团、东盛药业提供资金事项。

也就是说,在2003年4月15日到2006年10月31日之间买入ST东盛股票且在2006年10月31日后因卖出或继续持有ST东盛而造成损失的投资者,或者在2006年10月1日到2008年5月9日之间买入ST东盛且在2008年5月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ST东盛股票而造成损失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向ST东盛等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不要求必须卖出股票),要求ST东盛赔偿损失。

据了解,今年5月8日,ST东盛的诉讼有效期即将到期,股民想要维权,必须在5月8日之前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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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沪科和中弘股份已有股民维权成功

ST沪科和中弘股份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均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因虚假陈述事件发生时间及处罚决定下达时间都较早,因此,前期已经有部分受损失的股民向以上两家上市公司进行过维权。

据了解,此前上海地区部分受损股民状告ST沪科,已经获得赔偿。

此外,此前多位受损失的投资者在委托律师状告中弘股份,起诉到法院后已获得不同程度的赔偿,后续投资者如在诉讼时效届满前提起诉讼,获赔可能性较大。前期投资者获赔比例为起诉索赔标的的70%左右。

金证券维权律师团又有新成员加入

金证券维权律师团又有新成员加入啦!昨天,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许峰加盟金证券律师团。

据了解,许峰律师主要从事证券法、公司法、合同法、公司改制重组、投融资、债权债务及不良资产处置等法律事务,近年专注于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老鼠仓等证券欺诈的民事赔偿和各金融领域投资者维权方面的实务操作及理论研究。已成功打赢股民诉外高桥案、股民诉上海科技、五粮液、夏新电子、绿大地、ST贤成等多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

(金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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