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路翔股份,002192)昨晚公告称,其控股的辽宁路翔交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路翔”,路翔股份持有其46%的股份)近日获得辽宁省交通厅委托代理采购30万吨路用沥青的合同,涉及金额约15亿元。
根据协议,辽宁省交通厅委托辽宁路翔代
理采购30万吨符合JTG F40-2004标准,并同时满足辽宁省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建设及维修工程路用沥青技术指标的重交沥青,并负责协调和办理辽宁省交通系统的沥青运输、储存业务,供应最终结算数量按用户确认单数据实结算。
路翔股份预计,该合同执行预计产生的营业收入12.82亿元,约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08.462%;合同执行预计产生的营业利润为512.8万,约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营业利润的19.98%。
不过,上述15亿元金额为公司按照重交沥青市场均价5000元/吨预估得出。资料显示,2009年、2010年和2011年,辽宁省交通厅与辽宁路翔曾签订类似合约,金额依次为1.38亿元、5.56亿元和8.54亿元,金额均不及2012年合同中的15亿元。
路翔股份计划于3月20日发布2011年年报,此前曾于2月29日发布业绩预告称,预计2011年净利润为419.82万元,同比下降80.01%。对于业绩下滑的原因,路翔股份归结于三个方面,一是市场竞争激励,原材料价格上涨,利润空间进一步缩小;二是2011年贷款增加,加上宏观调控融资成本高企,致使财务费用同比增加2000万元;三是由于资金面紧张,下游客户回款滞后,导致期末坏账计提大幅增加所致。
路翔股份 (00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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