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通报期货盗码案_热点关注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热点关注 >> 文章正文

证监会通报期货盗码案

加入日期:2012-3-5 6:40:32

  证监会于3月2日下午通报,方琛等人通过盗取他人期货交易密码,对敲转移保证金,构成盗窃罪。经公安机关查处,目前刑拘4人,司法判决1人。

  2011年1月,证监会对方琛等人期货盗码行为立案调查,调查发现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期间,方琛利用“大白鲨”“波尔”等木马软件从多名投资者电脑中获取期货交易密码。

  方琛伙同彭勇等人借用王有生冯三保谢丰的身份证先后在长沙一期货营业部开立期货账户,利用期货远期合约不活跃的特点,在控制的期货账户与受害人账户之间多次对敲远期合约,造成受害人账户亏损,实际控制账户盈利,然后快速转账取现以达到侵占目的。

  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月13日,方琛等人利用谢丰等账户与受害人王某等6个账户对敲,共盈利35000余元;方琛等人完成对敲交易后即可将保证金转移至银行账户,并迅速取款,从开始对敲交易到取款走人平均时间为30分钟。

  王有生因提供期货账户给方琛从事犯罪活动,并分得赃款1000元,被定性为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元。其他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诉。

  证监会表示,利用职务盗码的受托人员往往是个人,受托为投资者操作账户后,利用未修改的密码进行非法交易。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顶尖财经网无关。顶尖财经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以上信息为分析师、合作方、加盟方提供,本站不拥有版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顶 尖 财 经 -- 中 华 顶 尖 网 络 信 息 服 务 中 心
Copyright© 2000 - 2010 www.581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