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联众(300096)2月29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2008年9月被认定为厦门市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三年。公司于2011年提交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申请,于2012年02月27日领取到由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福建省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厦门市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2011年9月26日,有效期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公司将自2011年起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1年公司已按15%的所得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以上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 (责任编辑:崔子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