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频道 记者从市住房部门获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自去年起开工建设的9万套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预计将在2013年开始陆续推出,市民现可预申请这部分房源。 根据通知,申请家庭可对照本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住房保障“三种补贴”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预申请表》,符合条件家庭可收到开具加盖专用章的《预申请收讫证明》。此外,取得住房保障“三种补贴”资格的家庭,可继续在市场上租赁住房并领取租房补贴。已提出公共租赁住房正式申请的家庭,不得重复进行预申请。 待2013年首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具备推出条件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发布公告。已经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预申请表》的家庭,届时可凭《预申请收讫证明》到区房管局提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先后顺序与《预申请收讫证明》编号无关。区房管局为预申请家庭办理申请审核手续,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开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 (来源:渤海早报) (责任编辑:姜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