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潘洁发自上海
药品降价如果不触动“以药养医”这一药价虚高的体制“源头”,就难以改变行业价值链各环节地位和盈利模式,对企业利润也很难构成较大的实质性冲击
继上月调整95个药品价格之后,日前,广东省物价局对列入广东省政府定价目录的新定价品种及以往已公布价格的部分药品拟定了价格方案。其中173个药品降价,平均降幅为19%。根据官方公示,此次调整制定的药品价格,按照“有升有降有维持”的原则,实行区别价格政策,对低价药品予以适当扶持,对日治疗费用高的药品加大降价力度,鼓励价格相对低廉药品的生产供应;对专利等创新型药品适当控制降价幅度,利用价格杠杆促进药品的研发创新。
“这是政府希望用机制的方式来降低医药企业的利润,此举初衷就是让老百姓看得起病。”正略钧策管理咨询高级合伙人黄海龙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其实是医院、药企、消费者和政府四者的相互博弈,若这四者的利益不能达到平衡,很可能最终导致药企不生产某类药品,老百姓买不到药,或者药企重新改变药品的批号、包装,这种“换汤不换药”的做法还是会违背降价的出发点。
药价两年降8次
据介绍,此次公示的药品价格共涉及93个品种,248个品规。248个药品中,维持现行价格的40个;提价的药品14个,主要由于原材料价格上涨、质量标准提升等;降价的药品173个,平均降幅为19%。其中,抗生素类药品等价格降幅较大,降幅最大的24片装美他环素,每盒从原来的26.6元降为10.2元,降幅为61.5%;2克的头孢噻吩注射剂从原来的41.4元降为27.8元,降幅为32.8%。
记者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广东依据药品成本和市场实际销售价格,近两年来先后8次降低了共计8677个品种规格的药品价格,平均降价幅度达20%,累计降价金额达40多亿元。此外,广东还全面实施药品“三控”政策,对药品最高零售价、供货价和流通差率实行上限控制,并促进低价药生产使用和医药企业“底价包销”代理销售模式的转变。去年1至7月,单价在40元以下的药品采购比例同比增加14.6%,单价200元以上至600元(含)和600元以上至2000元(含)药品销售额分别减少4.5%和6.5%,为患者减轻了负担。
企业受寒
当前,新医改的“手术刀”正在指向药品流通领域。记者日前获悉,国家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修订“药品流通价格管理办法”,未来,药品流通环节的整顿治理、价格监管力度有望加大,药品流通行业的再洗牌也将提速。
但是,外界更为关注的话题却是:在药品价格连年下调的同时,如何让公众真正感受到药品降价的实惠?某医药行业分析师此前向《国际金融报》记者透露,药品流通的中间环节,是药价虚高的主要原因,一个药品从出厂价到医院环节,经过层层加价后,价格可能提高10倍甚至更高,这部分利润主要都给医院和医生拿去了。
黄海龙告诉记者,药品降价如果不触动“以药养医”这一药价虚高的体制“源头”,就难以改变行业价值链各环节地位和盈利模式,对企业利润也很难构成较大的实质性冲击,况且影响企业盈利的是出厂价而不是终端零售价。
神威药业董事长李振江曾对外抱怨,现在国家一边鼓励创新,一边对价格打压,特别是在临床上,一些价格便宜且效果非常好的药很多都消失了,现在有些企业不愿意在创新方面认真投入,而是持观望态度。“如果定价部门开了口,让优势企业通过市场竞争的手段来实现价值提升,价格政策就趋于合理了,一个强大的产业还是需要成熟的政策来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