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浙江省、广州市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部实施“振兴老字号工程”以来,各地深入贯彻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开展保护促进工作,不断完善政策环境,大力推进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深入了解近年来老字号企业发展情况,分析存在困难和问题,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做好老字号的保护和促进工作,我司拟在部分重点地区开展老字号发展情况调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2012年11月15日-30日
二、调研内容
(一)老字号发展总体情况。当地老字号企业数量及分布(包括商务部认定的“中华老字号”、当地认定的老字号、及未经认定但按老字号对待的企业),总体发展情况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企业发展成效突出、勉强维持、生存困难等分类汇总分析)。
(二)老字号企业创新发展方面的成功做法。近年来当地老字号企业在发展连锁经营和特许经营、推进产权改革、吸收社会资本、促进文化创新等方面的成功做法,以及面临的主要困难。
(三)在推进老字号发展方面的做法。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及主要成效,财政资金支持方向和成效,行业协会所做工作和成熟经验。
(四)对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建议。当地针对企业发展状况和面临困难,在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方面的主要工作设想,对商务部在加强品牌管理、促进改革创新、加强服务促进、完善政策支持等方面的工作建议。
三、调研方式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调研内容要求,深入重点企业,听取协会意见,组织填写调查表(见附件),全面掌握情况,查找困难问题,分析问题症结,提出政策建议。请于2012年11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含电子版)与调查表一并报我司企业发展处。我司将结合工作安排赴各地开展实地调研(另行通知)。
联系人:肖倩 赵涛
电 话:010-85093752 85093768
传 真:010-85093767
邮 箱:zhaotaosg@mofcom.gov.cn
附件一:老字号基本情况表
附件二:“中华老字号”年度经营情况表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
2012年11月13日来源商务部网站) |